19330503①致王志之

330503①致王志之



志之先生:
    家兄嘱代汇洋贰拾元,今由邮局寄奉,希察收。汇款人姓名住址,俱与此信信封上所写者相同,并以奉闻,以免取款时口述有所岐异也。此上,即请
文安。

周乔峰 启上 五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