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00119致李霁野

300119致李霁野



霁野兄:
    十一日信今收到。素园又病,甚念。我近来做事多而进款少,另外弄来的钱,又即刻被各方面纷纷分散,今又正届阴历年关,所以很窘急。但我想,北京寓里,恐怕还有点赢余,今天我当写信告知许羡苏女士,此信到后过一两天,兄可去一问就是。由我想来,大半是筹得出的。
    朝华社之不行,我早已写信通知。这是一部分人上了一个人的当,现已将社停止了。我们有三种书交春潮书店出卖,并非全部,也并未议定六五折,北京所传不同,不知何故。据经手和未名社交涉的人说,对于未名社书款,所欠只四五元,不知确否?
    我这回总算大上了当,不必说了。
    未名社既然如此为难,据我想,还是停止的好。所有一切书籍和版权,可以卖给别人的。否则,因为收旧欠而添新股,添了之后,于旧欠并无必得的把握,无非又添上些新欠,何苦如此呢。这不是永远给分销处做牛马吗?

迅 一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