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60501致韦素园

260501 致韦素园



素园兄:
    日前得来函,在匆忙中,未即复。关于我的小说,如能如来信所说,作一文,我甚愿意而且希望。此可先行发表,然后收入本子中。但倘如霁野所定律令,必须长至若干页,则是一〖一〗大苦事,我以为长短可以不拘也。
    昨看见张凤举,他说Dostojewski的《穷人》,不如译作“可怜人”之确切。未知原文中是否也含“穷”与“可怜”二义。倘也如英文一样,则似乎可改,请与霁野一商,改定为荷。

迅五,一